条款与条件

最后更新:2026年11月4日

本条款与条件适用于 https://dongbo2008.com 网站的使用,以及中山东博金融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博”、“我们” “本公司”)向企业客户(“您”、“买方”)提供的所有报价、销售及服务。使用本网站或下单即表示您接受本条款。

1. 网站使用

本网站上的所有内容(文字、图片、产品照片、规格、徽标)均为东博或其许可方的财产,未经书面许可,不得出于商业目的进行复制或转载。您同意不滥用本网站,不试图进行未经授权的访问,也不通过我们的表单提交虚假信息。

2. 报价与订单

3. 付款

标准付款条款为:下单时支付30%定金,发货前支付70%尾款,除非采购意向书中另有约定。中国境外的银行手续费由买方承担。

4. 交付

订购单中规定的交货期自收到定金并确认设计稿/要求之日起开始计算。交货条款遵循订购单中规定的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(Incoterms)。风险转移依据约定的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条款进行。

5. 检验与索赔

买方应在货物到货时进行检验。如发现明显损坏或短缺,必须在收货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,并附上照片以及(如适用)承运人的验货报告。

6. 保修

东博设备自发货之日起提供为期12个月的有限保修,涵盖材料和工艺缺陷(详情及除外条款请参阅我们的“保修与退货”页面)。

7. 责任限制

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东博不对间接或后果性损害(包括利润损失或业务中断)承担责任。针对任何索赔的总赔偿责任以受影响货物的发票金额为限。

8. 知识产权与OEM/ODM

对于OEM/ODM项目,买方保证所要求的徽标、图稿和设计不侵犯第三方权利。为买方开发的工装和模具仍受书面OEM协议的约束。

9. 合规

买方需负责目的地市场中的进口关税、税费、产品注册及合规要求。如产品页面所示,我们的设备已通过CE/RoHS/SASO认证;转售前请确认当地的认证要求。

10.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

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。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CIETAC)进行仲裁。

11. 联系方式

中山东博金融设备有限公司——中国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通义工业区福林街6号。电子邮箱:sales@dongbo2008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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